湖北省是“长江腰部”、“千湖之省”。也是长江干线上距离最长的省份。 “长江保护的关键核心是‘社区’”...
湖北省是“长江腰部”、“千湖之省”。也是长江干线上距离最长的省份。
“长江保护的关键核心是‘社区’二字。” 1月5日,在省政府新闻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有关部门介绍了近十年来长江保护的生态保护和共治工程,并提供了湖北省对长江保护工程的其他“参考答复”。
搭建各国司法合作平台
保护长江不是一个家庭的责任。
“到目前为止,由于行政权力的限制,碎片化的治理模式无助于解决整体问题。司法保护还面临管辖权分散、标准主体不一致、协调不力等挑战。”党组成员陈奇说。知识产权委员会兼地方法院副院长。
十年来,湖北省法院为湖北省调整上下游、左右岸、主要支流、支流,解决长江流域“九龙治水”提供了解决方案。
2019年以来,我们先后建立了环洞庭湖环境资源试点合作机制、长江中游城市群试点合作机制、丹江口水库环境资源试点合作机制。签署《长江三峡生态走廊司法保护框架协议》和《秦岭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框架合作协议》。我所还与江西、湖南、河南、陕西、重庆等省市法院建立了省际司法合作平台。指导汉江流域、清江流域、黄梁子湖区等重要功能区法院建立司法协调机制,统一司法标准,调整生态补偿制度,打造流域“司法合体”。
利用长江流域管理机构集中在武汉的区位优势,湖北省法院、长江水利委员会、长江流域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局和13个省级部门共同建立了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和司法协调的协调机制,实现了从“单一力量”、“个别治水”向“系统作业”、“协同河流保护”的转变。
检察官提出的50起案件入选全国典型案例
职业组成员王存峰省检察院刑委、一级检察官表示,10年来,湖北省检察院定期开展长江保护专项督查,依法惩处破坏水利设施、侵占河岸、妨碍防洪安全等违法行为,提高居民待遇。他说,一直在督导。通过此次事件,他们非法侵占河流704.6公里。全面实施长江高等级保护提质增效10项行动,支持洪湖、梁子湖、浮头湖等24个国家和省级大型湖泊治理,推动3.02万亩受污染水源修复。
加强以案促治。省检察院、省法院、省检察院生态环境厅等联合建立程序性公益诉讼与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挂钩机制和赔偿管理机制,在民事公益诉讼中寻求环境损害赔偿和惩罚性赔偿9912万元以上。为绿色低碳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工作,督查整治违法排放废气企业470家,清理非法倾倒固体废物、危险废物100万吨以上。
改善协作与合作。针对公益诉讼办理工作跨地区、跨流域的履职问题,检察院打造“区域办理+交叉检查+巡回办理”的案件管理模式,推动上下游、左岸、右岸协同治理银行,主流和支流。 。
“2016年以来,湖北省检察院共办理相关案件44947件,其中2件入选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导案例,50件入选全国典型案例。”王存峰说。
武汉阳逻港被评为星级绿色口岸
长江内河运输局党委委员、副局长蔡海伟表示,10年来,该局将“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贯穿于通航航道建设、管理、维护、使用和养护全过程。
在长江口一期、武汉至安庆段、靖江二期、朝天门至庆陵段等河道整治工程中,应用生态护岸、海岸生态加固等绿色技术栖息地营造全面推进。新项目海堤绿化率超过80%,生态海岸开发面积超过300万平方米。目前已制定行业标准3项,建成生态堤防28.3公里、生态保护区8个,获得专利79项、工法15项,实现航道建设与生态保护协调推进。
“我们已完成长江干线1361个非法码头和主要支流1159个非法码头的整治,将18000余亩滩涂改造成绿地恢复。”蔡海伟说,长江干线船舶水污染物接收设施基本实现全覆盖,初步实现了污染物接收、转移、清除全过程的闭环管理。加快部署港口太阳能、风能等清洁能源、电动卡车等运输设备。武汉阳逻港被评为星级绿色口岸。推动长江干线沿线20个绿色服务区综合水基站、13个危化品水基客舱清洗站、8个LNG加气站、1个船舶加氢站以及众多充电站和船舶交换站建设。
内河“零排放”治理模式正在推广。
如何最大限度地减少水污染物对船舶的影响?
长江海事局一级巡视员张俊平介绍,长江海事局首创了“船上储存、运上岸处置”的船舶水污染物“零排放”处理模式,要求船舶平均每年携带约80万吨污染物。
污水排放管道较多全年对长江航行的3.6万多艘船舶进行铅封,确保船舶产生的污染物储存在储存设备中。推动船舶污染物固定接收设施3300座、移动接收船167艘建设。推广船舶水污染物联合监测和服务信息系统应用,推广船舶水污染物交接转移电子发票。推广舱室清洗信息系统,对危险品船舶舱室清洗全过程进行监控,确保全船清洁、舱室清洗用水全部送达,实现舱室清洗水“零排放”。
张俊平介绍,目前,“零排放”治理模式正在长江支流等内陆水域推广,为长江内陆污染防治贡献力量。全国内河船舶。
十年来,长江海事局会同渔政局、公安部门,组建了长江流域禁渔特警部队,开展联合执法行动2900余次。我们正在与沿海政府合作,拆除非法码头1,488个,拆除“三无”船舶122艘,促进港口滨水区重建。水利总局、公安局等部门通力合作,抓获非法采砂船400余艘,非法采砂破坏生态环境的现象得到有效遏制。